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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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

    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4月5日,2001年4月经山东省司法厅脱钩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。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就秉承“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全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”的服务宗旨,精心办理每一起案件,客户的满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。

一、刑事辩护或代理
接受聘请,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;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,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二、民事代理
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或参与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处理。
三、行政复议和诉讼
接受各类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复议或诉讼。
四、仲裁
接受各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仲裁活动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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